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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31日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日本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为46%,韩国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从7.9%到46%不等。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主要适用于各类光缆结构,能够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包括长途网、市内城域网,以及接入网等在内的通信骨干网。
中国自2005年起对原产于日韩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至今已持续十多年。2021年12月31日,应中国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经调查,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故中方做出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