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青岛浪海情经贸有限公司(东方甄选野生虾青岛供应商)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青岛市即墨区市监局罚款16.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00元,共计17.19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经查,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加工原料生产方式为“养殖”,但食品包装标识有“太平洋大虾100%野生”等字样。
据此前媒体报道,有消费者投诉东方甄选将养殖虾当野生卖,引发网友关注。
对此,东方甄选回应称系被供应商欺骗,该批养殖虾来自合作商浪海情公司,早前已将该品牌拉黑。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标签:
珠宝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