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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002742)于8月7日发布晚间公告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6 号),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3 年 1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亏损 16,000 万元至 21,000 万元。2023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 31,788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公司时任董事长严欢、总经理张志强、财务负责人尹云玲、董事会秘书张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严欢、张志强、尹云玲、张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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