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沉迷于《莲花楼》,放不下李相夷?开个脑洞,
剧情回顾:李相夷被朋友云彼丘出卖,身中碧茶之毒。李相夷虽然有扬州慢护体,但碧茶之毒乃是天下最恶毒的散功药物,不仅散人功力,而且药力伤脑,轻则成为疯子,重则令人癫狂而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若这种情况发生在当下,李相夷该怎么办呢?
双语君还有个疑问:肖紫衿诋毁李相夷,李相夷又该如何及时止损呢?
剧情回顾:剧中李相夷的故友肖紫衿生性多疑、气量狭小,肖紫衿怀疑未婚妻乔婉娩对李相夷念念不忘,肖紫衿便散布谣言称单孤刀是被李相夷害死的。面对这样的谣言
《民法典》对于及时制止谣言侵害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的方法,规定在997条之中,就是及时申请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制度,旨在为人格权提供更加全面、及时、有效的保护。
因此,面对肖紫衿散布的谣言,李相夷若穿越至今,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来及时保护自身权益,这样的做法,对于降低江湖谣言的即时危害和传播范围是很有帮助的。制止谣言后,李相夷还可以向肖紫衿主张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因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Every individual has the right of reputation. This encompasses the social evaluation of one"s character, prestige, abilities, and credibility. It is prohibited for any organization or individual to engage in insulting, slandering, or any other form of infringement that could harm this right.
此外,李相夷还可以主张肖紫衿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肖紫衿拒不承担上述责任,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肖紫衿负担。
一念心清净,处处莲花开。
With one pure mind, lotus flowers bloom everywhere.
愿李相夷活在今日依然仗剑豪情,和“莲络人”们一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者:曹音
实习生:傅俊淇
图片和动图来源:《莲花楼》官微 演员官微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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